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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甲骨文書法藝術研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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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占卜:古代先哲的重大文化活動和科學實驗
安陽周易研究會會長 秦文學
最晚在新石器時代,占卜活動就已經開始在我國流行。商代是占卜活動極為盛行的時代,當時事無巨細,都要通過占卜來決定吉兇。正是這種占卜活動,加速了甲骨文的形成和發(fā)展。
商代是占卜活動極為盛行的時代
在發(fā)掘出的甲骨卜辭中可以了解到,占卜所用的材料非常講究,主要是龜甲、獸骨。龜甲主要用龜的下甲或叫腹甲,有時也使用龜的上甲或叫背甲。獸骨主要使用牛的肩胛骨,也有其他動物如羊、豬的肩胛骨,還發(fā)現有鹿角等。
在占卜之前,要在加工好的甲骨片上鉆鑿小孔,但不可穿透甲片。占卜時用燃燒的炭塊在鉆鑿處灼烤,待發(fā)出爆裂后,便產生“卜”字兆紋,即告占卜成功。然后,察看正面爆裂的紋路(即卜兆),貞人根據兆紋來判斷所問事物的成敗與吉兇。之后,將其占卜的問題和結果契刻在甲骨的正面或反面,即“卜辭”。一段時間過后,貞人會依照所問事情的發(fā)展結果,在甲骨片上寫出驗證結果。一篇完整的卜辭一般包括四個部分:前辭、問辭、占辭、驗辭。字數也多寡不同,多則近百字,少則三四字,一般都在二三十字左右。
卜辭是殷墟甲骨文的主體
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就其性質類別而言,基本上可以分為五大類:
第一類為卜辭,主要是指從安陽殷墟出土的在卜用龜甲和牛肩胛骨上所刻寫的占卜記錄,文字內容大都以殷商王朝武丁以來、下至商末各時王的占卜行事為主體,也包括數量不等的其他貴族家支的占卜記錄。甲骨卜辭通常是在貞人灼龜命卜后,以一定的公文形式在甲骨上刻寫下的相關文辭。
第二類是有關占卜的記事刻辭,這類刻辭專署甲骨卜材的前期準備之事,如卜材的來源、甲骨的貢納、整治及檢視者、簽名者等。
第三類是與占卜無關的特殊記事刻辭和一般性記事刻辭,前者為純出銘功旌紀或頒事立憑的書刻文字,后者記日常生活行事。這類刻辭一般都與甲骨占卜毫不相關。大抵屬于銘功旌紀或頒事信憑意義的書刻文字,主要有人頭骨刻辭、虎骨刻辭、骨刻辭、頭骨或牛頭骨刻辭、鹿頭骨刻辭、牛距骨刻辭、牛胛骨刻辭、骨符等。
第四類是表譜刻辭,如干支表、家譜刻辭等,備覽之用。表譜刻辭的載體,有單獨刻于一骨或一甲上的,也有刻在卜用過的甲骨或廢棄骨料上的,還有的夾雜在甲骨卜辭之間,而后兩者往往屬于習刻或仿刻之作。
第五類是習刻之作,為仿刻習作。通常是字體歪斜,書體浮淺,結構松散,大小失調,文不成句,行款紊亂,奏刀稚嫩,通版章法更無從談起,內容凡卜辭、記事、干支表等均有。用料一般都是廢棄骨料或卜用過的甲骨。
大致說來,卜辭是殷墟甲骨文的主體,約占到99%,后四類合起來只占到1%左右。其中第三類最少,第二、四、五類的數量均比第三類多出好幾倍?梢娨笊虝r期的甲骨文化即是易經文化,在當時易經文化占主導地位。
甲骨文化是殷商時期的主流文化
安陽殷墟出土甲骨文中涉及的事物非常廣泛,包括了當時社會的許多方面,反映出商代社會結構,國家職能,社會經濟,宗教祭祀,商代氣象、歷法與醫(yī)學傳統等。反映最為集中的有下列內容。
一是農業(yè)方面。首先是農作物品種。從甲骨文中反映出的已十分豐富,“五谷”在當時都已齊備。甲骨文中農作物品種有粟、黍、麥、豆、稻、高粱六種。實際上,商代種植的農作物品種比這些要多,當時為了使農作物豐收,人們不斷占卜,從貞人處受到啟示,正是這種卜問,促進了農業(yè)生產的發(fā)展。其次是農業(yè)生產工具。甲骨文中涉及的農業(yè)生產工具有以下幾類:鍬、耒、犁等。
二是手工業(yè)方面。有關于制車、造船、制造弓箭、制作玉器、釀酒等的記載。
三是氣象方面。涉及雨、霧、雪、風等氣象預測和知識。商代的農耕社會,人們靠天吃飯,因此對氣象的記載很多。
四是星象方面。如月食和日食、天體的位置和運行。商代對天象觀察已經積累了不少經驗,卜辭中這類記載也比較多。
五是歷法方面。殷商時期引用的是以太陰紀月、太陽紀年的太陽歷,即陰陽合歷。日期是天干地支組成的六十甲子循環(huán)記日法,時則重白天,分若干時段,晚上統稱“夕”,說明商人仍遵循著古老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習俗。促進當時歷法形成仍然是易經文化在起作用,因為最需要占卜的是刻錄時辰。
六是疾病方面。甲骨文中記載有疾首、疾目、疾耳、疾鼻、疾口、疾齒、疾舌、疾胸、疾腹、疾手、疾骨等多種疾病。
七是醫(yī)療方面。有藥物治療、針刺治療、艾炙灸療、按摩治療、精神治療等,可見商代當時已對醫(yī)藥有較多的研究。
甲骨占卜不是毫無價值的騙術
甲骨文的成熟與發(fā)展表明殷商時期已經進入文明時代,但還不是高度發(fā)達的文明時代。在這個時代的占卜活動,發(fā)揮著驅使人們去探索、發(fā)現和解決自然界中的諸多現象和借助自然力量改造生存環(huán)境的功效。雖然灼燒龜甲而爆裂的兆紋與所占卜的事物并不存在必然聯系,但這種活動并非是毫無價值的游戲或愚昧無知的騙術。
首先,人們圍繞占卜在甲骨文的刻錄等活動,在中國歷史上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是中國先哲的一種重大文化活動和科學實驗。雖然僅僅靠卜兆很難說明問題,但這恰恰激發(fā)了人們求知的欲望,從事占卜活動的“貞人”為了提高他們占卜的準確率,需要掌握大量的專業(yè)知識和自然知識,并在長期的占卜活動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他們通過“上觀天文,下察地理,遠取諸物,近取諸身”,把觀察到的各種情況進行總結歸納,掌握了大量社會經濟、政治、軍事、天文、地理等知識,積累了自然科學方面的經驗和規(guī)律。
其次,占卜中所產生的甲骨文,促進了中國文字的形成和發(fā)展,甲骨文是中國較早成熟的文字和文章,是中國科學文化的活水源頭。就契刻的卜辭符號的數量而言,現在已發(fā)現有7000多個,甲骨文的發(fā)掘不能不說對于考古界是一個偉大的貢獻。古人將卜辭刻在甲骨上,大量的刻錄需要大量的文字符號,這就促進了甲骨文字的形成和發(fā)展,以至延續(xù)至今,形成漢字。
最后,甲骨文中記載的天文、地理、工業(yè)、手工業(yè)、農業(yè)、醫(yī)療等大量內容和知識,為中國科學文化的發(fā)展奠定了基礎。從卜辭的內容上看,有對天氣、風雨云雪的預測,日食、月食的觀察記錄,已能認識大火星等星座,商代的歷法雖然還不精確,但是已經實用,并根據天文歷法掌握了農作物的播種和收割時節(jié)、田間管理等。這些經驗和規(guī)律經過長期的實踐檢驗,形成了中華民族科學文化的雛形。
總之,殷商時期所遺存下來的甲骨文化,是祖先留給我們的科學文化寶貴典籍,是我國博大精深的科學文化的濫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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