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起,書法報社、書法藝術網攜手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連續(xù)七年成功舉辦了七屆“觀音山杯”全國書法藝術大展,受到國內外書法家的廣泛響應,無論展覽規(guī)模和來稿水平都逐年提升!坝^音山杯”在七年的賽事中不斷發(fā)現(xiàn)優(yōu)秀的書法人才,他們從“觀音山杯”中走出來,活躍在中國書壇,見證著“觀音山杯”的發(fā)展。
為進一步倡導健康文化,傳承博大精深的中華民族書法藝術,展示當代書法名家風采,打造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這個南中國佛教文化旅游品牌,2016年繼續(xù)舉辦第八屆“觀音山杯”全國書法藝術大展,面向全國及海外公開征稿。
本屆大展充分吸取了歷屆參賽書家的建議,在賽制和獎項、獎金設立上與時俱進,以達到更公平、公正、公開,更富有權威性和吸引力。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書法報社、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
承辦單位:書法藝術網、觀音山書畫院
二、征稿時間
本公告見報之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止,以當?shù)剜]戳為準。
三、征稿對象
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海內外書法家、書法愛好者。
四、征稿要求
1.以佛教特別是觀音文化相關主題為內容,兼及積極曠達、健康和諧的人生格言或古今詩詞歌賦、楹聯(lián)等。
2.征稿作品為毛筆書法,書體、數(shù)量、形式不限,尺幅提倡4尺以內,要求不超過6尺。草書、篆書須附釋文。
3.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鉛筆以正楷依次清晰書寫作者真實姓名、性別、年齡、聯(lián)系電話、詳細通訊地址及郵編。信封左下角注明第八屆“觀音山杯”全國書法藝術大展字樣。
4.來稿請妥善封裝,以免郵寄途中破損。
5.免收報名、評審、出版等一切費用。
五、獎項設置及作者待遇
1.獎項設置
“觀音山杯”大獎1名,由組委會頒發(fā)榮譽獎杯并獎勵人民幣30000元(含稅);
佳作獎20名,各獎人民幣5000元(含稅);
優(yōu)秀獎100名,各獎人民幣1000元;
網絡人氣獎1名,獎人民幣1萬元(含稅)。
2.獲獎作者受邀參加第十三屆“中國東莞觀音山健康文化節(jié)”,出席第八屆“觀音山杯”全國書法藝術大展頒獎儀式,組委會承擔交通、食宿及活動費用。
3.評選獲獎和入展作品共計400件左右,獲獎作者、入展作者頒發(fā)獲獎和入展證書,贈送本屆大賽作品集一本。
4.獲獎作品將在《書法報》上選發(fā),所有獲獎、入展作者及作品將在書法藝術網全面推介。
六、作品評審
1.由組委會邀請書法名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依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評審細則、評審流程進行評審。
2.本屆大賽征稿截止后,設立網絡投票。所有參賽作品將在書法藝術網及手機客戶端展示,設立“網絡票選直通車”,評選100幅作品直接入展,產生網絡人氣獎1名。所有參賽作品經過初選后在網上自由投票,票數(shù)最高的作品獲得網絡人氣獎;投票經組委會審核后,票選前50名的作品直接入展;同時,設立評審觀察員,由評審觀察員在網上推薦50幅優(yōu)秀作品入展。
3.其他作品由組委會邀請評委評審,遴選入展作品并和網絡票選入展作品一起評選獲獎作品。評審結果于2016年8月底前在《書法報》和書法藝術網等媒體公布。
4.在票選開始前由組委會出臺網絡票選規(guī)則。
七、投稿通聯(lián)(兩地投稿均可)
1.收稿地址:(523635)廣東省東莞市樟木頭鎮(zhèn)觀音山公園“觀音山杯”書法藝術大展組委會
聯(lián)系人:楊小姐
電 話:0769-87181992/87700662 傳 真:0769—87708666
2.收稿地址:(430077)湖北省武漢市東湖路翠柳街1號書法報社
聯(lián)系人:陳暢 明敏
電 話:027-86790577/59106070
八、其他事項
1.所有來稿必須符合征稿要求,否則不予參評;
2.限于人力,作品一律不退,主辦方對征集到的所有作品享有宣傳、出版和處置權;
3.凡投稿者視為認同本公告各項規(guī)定;
4.本公告解釋權歸“觀音山杯”全國書法藝術大展組委會。
“觀音山杯”全國書法藝術大展組委會
2016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