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雜談] 丹青飛狐發(fā)出紅色預警:官員書畫家身陷“退款門”丑聞
熱14 已有 4779 次閱讀 2016-03-15 20:00 標簽: 紅色預警 藝術品經(jīng)營管理辦法 文化部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寫在文化部《藝術品經(jīng)營管理辦法》3.15施行之際
作者 丹青飛狐(著名藝術評論家)
找“官員書畫家”要回被騙的血汗錢!
找“官員書畫家”要回被騙的血汗錢!
找“官員書畫家”要回被騙的血汗錢!
(重要的話,說三遍。)
文化部日前發(fā)布了新修訂的《藝術品經(jīng)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于2016年3月15日起施行。
修訂施行的新《辦法》,最大的亮點就是徹底顛覆了以往藝術品市場“全憑眼力”,買賣后果自負的老規(guī)矩,藝術品優(yōu)劣與真假的風險再也不能單純地轉嫁給買家!掇k法》強調(diào)并明確了藝術品就是商品,受買人即為消費者。因此,所有藝術品買賣必須在國家法律范圍內(nèi)合法經(jīng)營,所有藝術品的消費者都可以依據(jù)《藝術品經(jīng)營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guī)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江蘇蘇北一位工薪階層的消費者,被江蘇省書協(xié)某官員的頭銜和各種獲獎記錄,及他本人的自我宣傳所忽悠,用多年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8萬元,買了這位政府文化官員毫無藝術價值的、筆墨呆板僵滯的“硬筆書法"作品。由于這個官員的書法悟性和水平太差,是個地球人都知道的真草隸篆都不會寫的書法界“水貨”,他在政府文化部門官位的上升,不僅沒能保住其書法作品價格的上漲,反而大幅下降。這位消費者發(fā)現(xiàn)上當受騙、資金被套后,家庭矛盾激化,本人痛苦不堪。根據(jù)《藝術品經(jīng)營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找這位江蘇省書協(xié)官員要回被騙的8萬元,是切實可行的一種維權方式和行動。
西部某市一商人,三年前向該省美協(xié)主席訂購了一批作品,并一次性付款2000萬。三年過去了,該商人沒有收到這位美協(xié)主席的一幅畫。這位省美協(xié)主席,在三年的過度炒作中,其作品價格早已遠遠透支了作品價值,成了超級富翁。這位可憐的商人,不僅2000萬元白白打了水漂,還承擔了2000萬元的巨額利息,逼得該商人差點跳樓。一怒之下,該商人走上了向紀委和相關部門舉報的途徑。
近些日子以來,用“官銜”炒作起來的,靠“官位”保護作品價格的官員書畫作品,遭到了藝術品市場洪水般的拋棄,致使消費者利益受到嚴重傷害,許多書畫經(jīng)銷商血本無歸,大量的畫廊為此而倒閉。被以次充好的官員書畫作品長期壟斷的中國藝術品市場,在官員書畫作品斷崖式的跌勢中,經(jīng)歷了毀滅性的災難。
眾所周知,這些年,中國書畫藝術已幾乎完全被權力、金錢、名譽所綁架。雅腐、雅賄、雅藏盛行。只要坐上了書畫官員的位子,就等于掉進了“錢窩子”。
這些官員書畫家,扛著政府文化官員的頭銜,利用體制內(nèi)的優(yōu)勢,攫取了各類獎項。他們動用權力在媒體上大肆包裝和炒作自己,到處剪彩、頒獎、當評委、上講臺、走穴、辦展,擴大自己的社會知名度,卑鄙地用“官位子”的上升為砝碼,作為作品升值的資本,去忽悠百姓。致使大量毫無藝術價值、粗制濫造的官員書畫作品在市場上大行其道,嚴重誤導了審美取向,擾亂了藝術品市場的良好秩序,欺騙了消費者。這些年,官員書畫家的偽劣作品,像泡沫一樣被不斷吹大,以擊鼓傳花式的方式擴張、延伸,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官員書畫龐式騙局”。在這場真金白銀、令人瞠目結舌的“擊鼓傳花”游戲中,倒霉的一定是接最后一棒不明真相的消費者。
個人財富日益膨脹起來的某些官員書畫家,有權就得瑟,有錢就任性,將藝術良知淪喪殆盡。他們貪得無厭,賺了一千萬,就想要二千萬;賺了一個億,就想要二個億。他們霸占著改革開放三十年的藝術紅利,身價過億;他們打著文化的旗號,恣意盜用國家和民族文化資源,公器私用;他們披著文化的外衣,游離于制度監(jiān)管之外。他們開名車,住豪宅,日進斗金,腰纏萬貫,富得流油。他們穿梭于高檔會所之中,大吃大喝、花天酒地、紙迷金醉,令人發(fā)指。
一邊是懷揣著夢想、才華橫溢的藝術家節(jié)衣縮食,為生存而到處奔波,廣大書畫工作者的大量作品尋不到出路;一邊是各類獎項的評獎不公,以及千奇百怪的評獎黑幕和無奇不有的潛規(guī)則,有些政府文化官員攫取各類獎項毫不手軟。一邊是勤勉奮發(fā)的廣大書法工作者為理想去拼搏的虔誠、執(zhí)著和鞠躬盡粹;一邊是政府文化官員大肆斂財已成常態(tài),個人財富急劇暴漲。
2015年6月28日,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網(wǎng)站發(fā)表了《清理書協(xié)美協(xié),使脫離行政,成為純民間組織》。文章指出,“這些年來,書協(xié)美協(xié)成為文藝腐敗重災區(qū),官員偽裝成藝術家,利用不法手段當上書協(xié)美協(xié)領導后,高價天價出售作品,把腐敗偽裝成字畫交易,這是一種變相腐敗。書協(xié)美協(xié)腐敗已經(jīng)成為文藝毒瘤。”文章還指出,“書協(xié)美協(xié)主席個個是億萬巨富,已經(jīng)嚴重影響新政反腐敗所塑造的清廉形象,也加深了社會的貧富差距和社會矛盾!
2016年3月10日,《人民日報》發(fā)表文章《領導干部工資待遇國家已充分考慮其他屬法外利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十四條明確規(guī)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yè)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政府文化官員,利用文化官員的職務便利賣字賣畫,就是非法的營利性活動。這些人繳納的稅款遠遠不能證明其財富來源的合法性和收入的總金額,或者根本就沒有納稅。對這一公然的、明目張膽的、嚴重的犯法行為,國家稅務執(zhí)法部門必須給予嚴厲查處。
今天,《藝術品經(jīng)營管理辦法》頒布與實施,無疑是在法律上給某些政府文化官員、官員書畫家又上了一道“緊箍咒”。請這些文化官員和官員書畫家自省、自律,不要再把濫竽充數(shù)的書畫作品傾銷到藝術品市場中來,丟人現(xiàn)眼,成為公眾譴責的對象。
某地有消費者花1000萬買了某書協(xié)主席一批作品,后來這位書協(xié)主席下臺了,這些作品貶值到100萬也無人問津,實際上100萬也不值。有人問,怎么辦?根據(jù)《藝術品經(jīng)營管理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這位受騙上當?shù)南M者,拿著你買的“商品”,去這位官員家,請他全額退錢并補償利息。
《藝術品經(jīng)營管理辦法》明確了藝術品的商品概念,為廣大消費者保護自己的權益點亮了一盞明燈,提供了一把尚方寶劍。請這些年被官員書畫作品忽悠的消費者勇敢地站出來,找官員書畫家要回你們的血汗錢。如果某些官員書畫家“守財奴”心理作祟,死活不肯退出他們套取的消費者的血汗錢,大家可以通過電話、信件、上門等法律、法規(guī)賦予的維權方式,及《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向這些官員書畫家的上級領導、黨組織、紀律檢察部門、稅務部門等有關單位,進行反映和舉報,并通過各類媒體公開披露被騙情況,將這些打著藝術的幌子,巧取豪奪、欺行霸市的官員書畫家的丑惡嘴臉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只有這樣,才能讓藝術重回春天,才能維護黨的形象,確保中國文化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2014年10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文藝座談會上特別強調(diào),“文藝是時代前進的號角,最能代表一個時代的風貌,最能引領一個時代的風氣。文藝不能當市場的奴隸,不要沾滿了銅臭氣!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黨校還強調(diào), “當官就不要發(fā)財,發(fā)財就不要當官!
官員書畫家的作品已經(jīng)被市場拋棄,斷崖式的暴跌必會勢如破竹。如今,在官員書畫市場上,消費者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退貨、退款風波會愈演愈烈,必將形成了一股勢不可擋的浪潮,此起彼伏,洶涌澎湃。
中國書畫市場正在重新洗牌,取而代之的一定是真正有藝術價值的作品和經(jīng)得起歷史檢驗的書畫家。
找“官員書畫家”要回被騙的血汗錢!
找“官員書畫家”要回被騙的血汗錢!
找“官員書畫家”要回被騙的血汗錢!
(重要的話,說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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