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們在走街串巷的時候,經常會遇到一些乞丐,這些乞丐并不以乞討為生,而是靠賣藝來謀求生活。有的乞丐會唱歌,有的乞丐會畫畫,還有的乞丐則寫書法。不可否認,他們都確實挺有才華,無論是唱歌還是書畫,都相當不錯,看得出是有一定功底的。尤其是一些乞丐寫出的字還真是頗有書法家的味道。
可以說,在普通人眼里,這些乞丐的書法算是一種藝術了,可是中書協(xié)專家卻認為,這些只是乞丐們用來混飯吃的工具,壓根不值得一提?墒聦嵳媸侨绱藛?
首先,我們認真看看那些乞丐的書法,就會發(fā)現(xiàn)這些書法字跡工整,秀麗漂亮,甚至還頗有一些書法大家的味道,確實算得上一副漂亮的書法字,有一些甚至達到了藝術的標準。
可是如此有藝術的字體看在那些專家眼里,卻最多只被認為是美體字,原因無他,只因為這些字是乞丐寫的,用來謀生的一種工具。專家認為,真正的藝術字,不僅要有自己的藝術創(chuàng)作,也要有藝術價值。其實說白了,就是因為這字是乞丐寫的,所以就不能稱作藝術。
如果按照專家的說法,那么如果同樣一幅字,不是來源于乞丐,而是一些名人所寫,那么他們就認為這字是藝術,是真正的書法作品,很有藝術價值,能夠賣出高價。由此可見,在專家眼里,書法的好壞不在于作品質量,而是和寫字的人身份有關。這樣的說法實在很不公平,甚至帶有一種歧視的感覺。
所以中書協(xié)專家的這番言論也引起了很大的輿論,很多人都認為他們這是嚴重歧視乞丐身份的行為。我們一直說藝術是公平的,任何人都有追求藝術的權利,只要他有能力,那么即便他是乞丐,也照樣可以成為藝術家。
比如梵高更等人,他們原本也只是個普通人,甚至在世時依然毫無名氣,但這并不能否認他們是藝術家和為藝術作出的貢獻。
反過來,有些自詡是書法家的人,他們真正能拿出手的作品其實并不多,甚至一些書法作品平平無奇,還不如這些乞丐寫出的書法。只是他們身份高,被別人吹捧慣了,便認為自己很了不得。
比如曾有個明星隨手寫了幾個字,就被當成了書法作品,并賣出了很高的價格。這樣的做法不僅有失公允,還會拉低書法藝術的檔次。
關于書法家提到的“創(chuàng)作”這個說法,確實,如果能夠在書法中加入一些好的創(chuàng)作會很加分,可創(chuàng)作絕不代表標新立異,嘩眾取寵,創(chuàng)作出一些令人不知所云的東西。
比如我國有些書法家因深受西方藝術影響,便在書法中加入了西方的另類藝術,這種一味創(chuàng)新和改變的行為,不僅斬斷了書法藝術文化的根基,甚至還會影響了人們的藝術審美觀念,使得書法失去了其內涵和韻味,變得不倫不類。
更有甚者,一些書法家為了博出位,便弄出了一些浮夸的東西來嘩眾取寵,比如用針筒射墨的方式寫字,潑墨書法和各種盲書等,雖然能夠吸引人們的眼光,卻失去了藝術的嚴謹和端莊,令人不知所謂。
反觀那些乞丐,雖然寫字中規(guī)中矩,并且有模仿的痕跡,但起碼他們是建立在一定書法功底的基礎上寫出來的,充分體現(xiàn)得出他們的能力和價值。
此外,有些專家說乞丐把書法當成了混飯吃的工具,將藝術過于商業(yè)化,失去了藝術創(chuàng)作的初衷,實在難登大雅之堂。這個說法就更可笑了,人們在學技藝的時候,原本就是準備把它當成謀生手段的,即便是那些藝術家也不例外,寫出的書法都要進行評估,才能知道它們的價值。
只是乞丐的書法價格比較便宜而已,這和他們的作品質量無關,并不能因此就否定他們的作品價值。
結語
所以,專家們說話也太偏激了,實在有失公允,如果要評價一個人的藝術作品,就應該徹底摒棄其他外在的東西,而只看作品質量。如果質量好,那就是藝術作品,反之,即便他的名氣再響亮,如果作品不過關,照樣不能稱之為藝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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